来源:大湖车务
开车上路,遇到前面龟速行驶的车辆,很多车主毫不犹豫的选择超车,可同样是超车,为什么有的人会扣3分罚200,有的人什么事也没有呢?
超车是驾驶汽车时比较危险的行为,需要掌握熟练的技术和技巧,并遵守交通法规,防止意外和事故发生。而距离感差、车速失控、任性超车等等超车失败的教训,不仅行车安全受到威胁,还可能会面临全责处罚。那么,哪些情况超车需要负全部责任呢?
超车全责事故:
1.与对向来车有会车可能仍超车,事故负全责
2.右侧无车道仍从右侧超车,事故负全责
3.超正在超车的车,事故负全责
4.超前方正在掉头的车,事故负全责
5.超前方正在左转弯的车,事故负全责
6.交叉路口/窄桥/弯道/陡坡/隧道超车,事故负全责
如何正确超车
打开左转灯并鸣喇叭,借用车道。
与被超车辆保持横向间距,左侧加速超车。
继续向前行驶,直至后视镜看到被超车辆。
再打开右转灯,驶回原车道并关闭转向灯。
不要连续超越多辆车、不要右侧超车。
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下,视认条件不佳、路面湿滑,不要超车。
右侧超车
同一车道的后车并到右侧车道,超越前车后再并回原来的左车道,这种情况是真正意义上的右侧超车,属于违章。
右侧盲区大,超左不超右
为了安全,尽可能地从前车左侧超越,右侧超车属于不按规定超车的行为,扣3分,罚款20-200元不等。
下面三种情况不算右侧超车:
右侧车道车辆,超越左侧车道的车
右侧车道车辆,超越左侧车道的车,并到左侧车道
同一车道的后车,并到右侧车道,超越前车。这三种情况在交规中都不属于右侧超车。
在日常行车时,交警一般不会主动处罚右侧超车的车辆,但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,如果当事一方提出对方存在“右侧超车”的嫌疑时,交警在核实情况之后会进行相应的处罚。